文|韩晓娟 他一生只做了一件事,就是勇敢追随内心。为了解救“被困在男性躯壳中的女性”,做了变性手术,从他变成她;为了实现自我,把鞋印烙在了世界各地,成为游记文学的代表人物。 如果打算去旅行,你会选择带一本什么样的书?是《Lonely Planet》,还是那些罗列了不知所谓景点的小册子呢? 在你的行李箱里加上一本莫里斯的书吧,它的陪伴价值绝对超过物理重量。 该叫他莫里斯先生还是莫里斯女士?嗯,故事得分成两半讲。 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地区。1926年,baby时代的他,户口本上的ID还是詹姆斯·莫里斯(James Morris)。 出生在威尔士,而不是伦敦,注定了莫里斯拥有一颗充满缠绵情绪的心。之后,不管他在多少城市流连,威尔士一直是他的灵魂家园。而对于伦敦,莫里斯只会刻薄地评价:她比欧洲的其他城市更像在作秀,她在靠欺骗生存。伦敦听了,该有多伤心。 莫里斯从小患有性别紊乱症。 关于这个怪症,网上有诸多说法,比较确定的是,它无可更改,就像上帝已经在你的DNA上深深地刻进了这个属性。 1974年,莫里斯出版了自传《谜》(Conundrum),正文第一句话就是:“大概三岁还是四岁时,我就意识到我被生错了身体,本应是个女孩。” 欧洲文学界把她誉为“20世纪最优秀的叙事作家”,同时也成为排名第15位的“二战以来最伟大英国作家”。现在,耄耋之年的简·莫里斯的回顾作《世界:半个世纪的行走与书写》被引入中国。 在接受BBC采访时,莫里斯为自己的写作方式给出了理由: “我有几条准则:一是像福斯特了解亚历山大城那样,去‘无目的地游逛’;另一条便是遵从《圣经·诗篇》里所言:‘像狗一样,咧嘴微笑着在城市里行走’。所以,我一生都在无目的地游逛以及像狗一样在城市里行走。” 应该再加上一条,变性人的身份,让她同时用詹姆斯的体力+简的情绪去抚摸世界的边边角角,对写作者和阅读者来讲,都是新鲜体验。 他的成长史充满了迷乱和困惑。 在念书时,有一次进入茶室,班长(当然是男的)手从桌下偷偷伸过来摸莫里斯,他不禁惊喜得颤抖起来,竟忘掉上星期班长还鞭打过他。 再长大一些,莫里斯看来姿色不凡,竟成为边上男同学的追逐目标:六年级时保护他的人不止一个人;在后楼梯上被人亲吻是一种乐趣;寝室里最英俊的年长男生精心安排假日里和他约会。这些,都让莫里斯感到……受宠若惊,但也不知所措。 尽管他清晰触摸到了关于情欲的真实体验,但你想象一下上个世纪中期那种封闭的时代,这种事怎可容忍?所以,莫里斯只有把所有情绪藏到黑夜里,在现实中,循规蹈矩,平平淡淡。 和其他男人一样,他参军入伍,还做过皇家枪骑兵,表现OK! 和其他男人一样,退伍后找了份工作,他在《泰晤士报》《卫报》等做了多年外国通讯记者,这是个不赖的工作,让他跑了很多地方。他也是个不赖的记者,因为第一个报道探险家爱德蒙·希拉里首次成功登上珠穆朗玛峰而一夜成名。 和其他男人一样,在合适的年龄结婚了,对象是一名斯里兰卡茶农的女儿伊丽莎白,在婚后15年内,生下了5个孩子,其中一个早夭。 我不知道在他40岁的时候忽然受了什么刺激,抑或是什么启示,还是按照中国人的说法——四十不惑,所以,他决定再也不要那么惑下去了,莫里斯在40岁做了两个重大决定—— 第一,不再受雇于任何机构,开始自己漫游。这个广大的世界过早地变得乖戾,他不想再让自己的写作拴在日常新闻上,boring! 第二,和妻子坦白,对,我虽然长着……但,我心里一直藏着一个女人,现在,是时候让她从我身体里解放了。 上世纪60年代,变性手术才发明了没多久,技术不像现在这样,连麻醉药都不甚发达……你可以想象那个肉体的痛苦。 从1964年开始的过渡性治疗,从摩洛哥辗转至各地遍寻名医,莫里斯作为男人出现在世界上的最后一站,在浓情的卡萨布兰卡。 莫里斯后来曾经这么评价它:“卡萨布兰卡,可不像名字听起来那么浪漫,它是座现代化的城市,喧嚣,丑陋,带着法国殖民地式的浮华气息。不过,我在这儿像是去造访魔法师。那晚,我穿过俗艳的街市,感觉自己活像童话中的角色,就等着脱胎换骨。鸭子变天鹅?厨房里的刷碗丫头变成新娘?比这些要奇妙得多,我对自己说:是从男人变成女人。这里是我身为男人所见的最后一座城市……” 身心合一,至此,一个叫简·莫里斯(Jan Morris)的女人浮上尘世。 变性成功后,莫里斯写了自传《谜》和《一个纠缠不清人生之乐趣》,讲述了自己艰难困惑的变性旅程。这两本书都犹如炸弹般轰动,也成为莫里斯的代表作之一。 莫里斯很早就成为英国皇家文学学会会员,算是编制内的作家,获过大英帝国勋章(OBE)。《大不列颠治下的和平》三部曲是英国名作,她的小说《哈弗的最后来信》曾获得英国最高文学奖——布克文学奖。 相比这些,我觉得更值得花时间去沉醉的,是她的游记。她写过《威尼斯》《牛津》《曼哈顿1945》等多部游记。 她写游记,很大原因是她本人是个狂热的旅行爱好者。她也热爱收藏各种旅行手册和游记,藏品中还有十八世纪十九世纪的珍罕之本。莫里斯说自己最钟爱的旅行指南的章节,是1758年出版的霍尔博(H orrebow)著《冰岛》一书第12章。 题目是“关于冰岛的猫头鹰”,整章只有一句话:“整个岛上任何品种的猫头鹰都没有。” 从这种癖好中可以看出了,这个“怪人”口味有多么不同。她从来不爱旅游写作以及阅读游记,至少不喜欢那些给人指路导航的书籍。 不写名山大川,只肯写小溪流;不写名人,更愿意写某个街角一个孤僻背影。 这种姿势,让她的城市肖像很特别,从曼哈顿到香港,从巴巴多斯到列宁格勒,简·莫里斯背弃旅游者的身份,更像一双长在孤独客身上的犀利眼睛。 对了,她也写过香港。多次旅行香港,写下了香港“麻雀变凤凰”,封皮朴素,怀旧,但文字,从喧闹低俗的后巷转到喧哗的跑马场,看得心痒痒,跟着她的文字在经纬度上穿梭真是件有意思的事! 除了新进来的《世界:半个世纪的行走与书写》,还有一本,无数人吐血推荐,就是《的里雅斯特》。 这本书据说——仅仅是据说,我们并不喜欢它真成为现实——是莫里斯的封笔之作。 的里雅斯特是意大利一座海港小城,在世界地图上凝固成了一个点。但它曾经迎来了无数流亡的身影:俄罗斯作家伊凡·蒲宁、奥地利画家艾贡·席勒,弗洛伊德在这儿解剖了无数鳗鱼,并发表了个人第一篇科学论文 “对鳗鱼生殖器官(相信是睾丸)的形态和细微结构的观察”;乔伊斯藏在这里,辛酸地写完了《青年艺术家的肖像》;另外,因为电影《浓情威尼斯》而闻名的卡萨诺瓦,也曾浪迹在的里雅斯特的街头。 1946年,詹姆斯·莫里斯作为一名士兵来到这里,再一次,就变成了简。男人、女人、士兵、作家,时间从胸膛穿过,青春也在的里雅斯特流逝成一首诗。 的里雅斯特对莫里斯多重要?1997年在出版《欧洲五十年》时,莫里斯将开头和结尾的地点都设置在这儿,足见热爱之浓! 当然,威尔士才是莫里斯的真爱。 现在,垂垂老矣的莫里斯大多时间生活在威尔士,她父亲的土地上。就像她在书里写的:我基本没有收录有关我家乡威尔士的文字,但请相信,几乎每篇文章的字里行间,都有某种威尔士的东西,潜伏着,微笑着,像是修道院免戒室里的绿精灵。 作为威尔士文化的维护者和声张者,她还要求子女将姓氏按威尔士的拼法写做Morys,而非标准英语里的Morris。其中一个是有名的诗人和音乐家的TWM Morys。 莫里斯不是一个人生活着,还有她的前妻。嗯,现在也是她的现任妻子,合法的。 关于莫里斯的妻子伊丽莎白,不得不叹,真是奇葩中的奇葩。当年根据英国法律,变性后,两人“被离婚”了。但她们仍然共同居住在威尔士地区莱斯图木德威镇的家中,对外界宣称伊丽莎白是她的弟媳。 在变性36年之后,2008年5月14日,莫里斯又以“女性”身份与前妻伊丽莎白秘密举行了一场“同性恋婚礼”,再娶前妻当新娘! 这种九曲十八弯、堪比TVB的剧情,活生生地演在了现实中。 也有八卦者偷窥这段传奇关系,莫里斯只做过一次公开解释:没有别的细节了。对我来说,它始终被一种爱的忠贞与个人幸福感所遮蔽,后两者对我风格的影响远远大于任何简单的性别转换。 第二次结婚,伊丽莎白对外发表的宣言是:我们再次合法地生活在一起,简变性手术后我们不得不离婚,但我们一直在一起,这对我来讲没有任何不同,我们始终是一家人,继续生活下去。婚礼很私人,但确实非常美妙,有咖啡和饼干。我们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并读了一遍,但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宣言,就是这样。 现在,莫里斯跑不动了,开始在记忆中散步。那些游记,她自己也会常去看。 “我在半个世纪中游历了所有有人居住的大陆,我拥有一段绝妙的时光,我希望,不论我的判断多么荒谬,或者我的任性多么讨厌,至少我生命中的某些欢愉感染了我的文字。” 世界之大,跟着莫里斯行走吧。 世界太大,但至少,你可以通过阅读莫里斯去旅行它。相信我,那也足够迷死你。 来源:杭州都市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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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莫里斯走吧
时间:2010-07-27 10:19来源:都市周报 作者:韩晓娟 点击: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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